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以及省、市和学校相关的消防条例和规定,并监督落实。
二、定期、不定期对各部门、各学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针对各单位的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,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。认真执行、落实“谁主管谁负责”原则。
三、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,协助各部门、二级学院等单位建立业余消防队伍,对特种岗位人员和业余消防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消防技能培训。
四、宣传消防法律、法规,利用教学、讲座、报告、网络、广播、图片、音像、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普及教育,按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教育、各种规模的消防演习和逃生训练,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技能。
五、审定防火重点部位,并建立专项档案。
六、负责对全校的消防设施、消防器材进行配备、检查、管理与维修,保证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备战状态。
七、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装修等工程项目进行消防手续审批;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整改,并参加验收。
八、处置、调查、处理一般火灾事故,协助上级机关对重大火灾事故进行调查,参与处理,并及时归档。
九、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活动安全进行。
十、做好消防信息收集、整理工作,定期将工作情况向领导进行汇报。
十一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